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了《涵江涵东旷盈鑫“11·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针对2025年11月16日福建旷盈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涵东街道燃气管道施工中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3万元的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全面评估,确认事故相关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以及各项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2025年11月16日,福建旷盈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盈鑫公司”)在涵江区涵东街道丽园路振兴小区北区6号楼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时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13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2026年2月2日,《涵江涵东旷盈鑫“11·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后依法向社会公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涵江涵东旷盈鑫“11·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由区应急局、住建局、公安分局、总工会和涵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派员参加,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制定了《涵江涵东旷盈鑫“11·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方案》,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评估。
评估组听取了福建旷盈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盈鑫公司”)关于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并通过调阅原始档案、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行政处罚、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评估。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通过查阅事故案卷和行政处罚文书,核对罚款专用票据及有关证明资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已落实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林某琦,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处理建议:建议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处理结果:2026年6月11日,区纪委对林某琦进行批评教育。
2.黄某勇,涵东街道包卓坡社区干部
处理建议:建议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处理结果:2026年6月11日,区纪委对黄某勇进行批评教育。
3.张某勇,涵东街道卓坡社区干部
处理建议:建议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处理结果:2026年6月11日,区纪委对张某勇进行批评教育。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邱某彬,旷盈鑫班组长
处理建议:建议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2026年4月20日,区应急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旷盈鑫公司班组长邱某彬做出罚款人民币13589.8元(壹万三仟伍佰捌拾玖元捌角)的行政处罚决定。2026年4月23日,邱某彬将罚款全额缴至指定银行账户,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
2.宁某,旷盈鑫员工
处理建议:建议由旷盈鑫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批评教育并依照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处理结果:旷盈鑫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关于对2025.11.16高处坠落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通报》(旷能字(2025)190号)文件对宁某进行处分。
3.吕某友,旷盈鑫员工
处理建议:建议由旷盈鑫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批评教育并依照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处理结果:旷盈鑫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关于对2025.11.16高处坠落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通报》(旷能字(2025)190号)文件对吕某友进行处分。
4.吴某辉,旷盈鑫项目经理助理
处理建议:建议由旷盈鑫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批评教育并依照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处理结果:旷盈鑫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关于对2025.11.16高处坠落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通报》(旷能字(2025)190号)文件对吴某辉进行处分。
(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旷盈鑫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区应急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令第14号公布)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2026年4月20日,区应急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旷盈鑫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2026年3月8日,旷盈鑫公司将罚款全额缴至指定银行账户,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各有关单位实施了一系列整改行动和举措。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事故发生后,旷盈鑫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于2025年11月20日完成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项目经理助理、班组长、一线作业人员等各层级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责任追溯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2025年11月28日完成修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等全流程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2025年12月5日完成制定《高处作业补充细则》,补充完善高处作业许可证危险性分析(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相关内容,要求作业前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面辨识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危险源,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并针对性制定安全防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确保安全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操作技能。2025年12月12日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意识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片观看、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等形式,强化员工安全红线意识,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生产行为习惯。
(二)进一步加强涉危险性作业小散工程的事中监管
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房建市政小散工程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牵头制定辖区监管细则,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及物业人员开展安全巡查,指导规范信息登记、网格化巡查、隐患闭环整改,积极督促旷远燃气公司将燃气管道施工纳入到小散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已将本辖区内35个小额燃气管道施工入录小散工程监管系统,并督促属地落实常态化监管,确保小散工程安全管控无盲区。
四、评估总体结论
经综合评估,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事故有关单位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了处理,全面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在检查评估工作过程中,未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涵江涵东旷盈鑫“11·16”一般
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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